相关分析化学检验检测机构、实验室、仪器设备厂家及从业人员:
2015年7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。同年,中国科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<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的意见。中国仪器仪表学会(以下简称学会)依据科协部署,于2015年开始筹划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资格认证培训考核相关事宜。
学会现定于2018年1月开展首期“全国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,分析仪器专业领域,高级工程师级别评定”试点工作。经学会授权,由分析仪器分会组织分析仪器高级工程师培训相关工作。
为更好服务会员,提升分析仪器行业的专业水平,满足会员对职称的现实需求,分析仪器分会定于2018年1月17日在北京举办首期“全国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,分析仪器专业领域高级工程师级别评定”培训班。并由学会相关考核评定负责人就考核评定面试技巧、考评流程等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指导。
一、考核评定报名资格确认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,满足报名初步基本要求:
1、获得化学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相关工作满五年的;
2、从事分析化学相关工作满十年的;
3、化学相关专业硕士毕业,从事相关工作满五年的;
4、化学相关专业博士毕业,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的。
如有意向,请于2017年12月25日前提交“培训班报名回执表”电子版(见附件4)和“分析仪器专业职称资格评定报告表”电子版(见附件5)。
本次培训考核班限定人数30人。
联系人:李曙光,13801274552
张夕虎,13436465419
邮箱:zcpd@fxxh.org.cn
经初审确认后,满足要求的报名人员可报名参加培训考核并准备提交相关申请材料。
二、培训内容
1、“全国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,分析仪器专业领域,高级工程师级别评定”考核大纲。
2、分析化学专业知识:原子光谱概论及发展趋势、分子光谱概论及发展趋势。
3、领导能力、管理能力: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、分析仪器目录和型式评价要求。
4、“全国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,分析仪器专业领域,高级工程师级别评定”考核评定工作流程及面试技巧。
三、培训对象
培训面向分析化学相关检验检测机构、实验室、仪器设备厂家从业人员,要求分析化学相关专业背景。
四、培训安排
报名及初审时间:2017年12月8日-12月25日。
材料申报时间:2017年12月8日-12月29日。
报到及培训、考核时间:2018年1月17日-21日,17日上午报到。详细日程参见“分析仪器高级工程师培训考核安排”(见附件3)。
培训、考核地点: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北校区北八楼二层会议室。(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甲1号)
注:请自行准备笔试用品,含科学计算器。
五、培训师资
培训班邀请:分析仪器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认证考核委员会成员,考核大纲编写组成员;光谱专业领域资深专家;分析化学领域相关课题项目资深评审专家。
六、培训、考核评定费用
1、本次培训收取每人次4000元人民币(含培训费、教材资料费、午餐费)。
2、考核评定收取每人次1500元人民币(含考核评定费、证书费)。
3、其他食宿学员自理。
七、证书
经培训考试合格、通过面试评审,颁发“分析仪器高级工程师”资格认证书。
八、培训、考核评定联系
1、培训、考核评定报名:朱凌云
联系电话:13901070538
2、费用收取:
完成报名后,请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培训报名费汇至以下账户,并于培训考核班现场凭汇款凭证领取发票。
账户名称:精信逸佰质检技术服务(北京)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工商银行石景山区北辛安支行
银行账号:0200005809200094370
特此通知。